香港通訊社8月12日電 (記者:王冠越)香港特區政府今日展開為期一個月的公眾諮詢,就修訂《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收集社會各界意見。是次修訂旨在繼《2024年建築物管理(修訂)條例》後,進一步深化相關規管制度的改革,以更好配合大廈管理需求的轉變及公眾期望。
政府發言人指出,良好的大廈管理是完善地區治理的重要一環,不但能改善居住環境及推動社區建設,更能促進社會和諧。本屆政府致力以積極有為的方針深化大廈管理改革,協助業主提升大廈管理質素。本次提出的修訂建議,目標是提升業主對大廈管理的參與度和決策透明度,同時釐清委任代表文書的處理及會議程序,從而更好保障業主權益。
發言人續稱,政府於二〇二六年二月向立法會民政及文化體育事務委員會提出五大修訂方向後,已開展涵蓋物業管理業界及立法會議員的前期諮詢工作。當局已將收集到的初步意見及新增建議方案歸納於諮詢文件內,期望社會各界踴躍發表意見。
本次修例建議主要涵蓋五大方向,包括提高大型維修工程及大額採購決定的出席與投票門檻、完善委任代表文書制度、完善利益申報制度、加強主管當局權力,以及清晰會議程序。
相關諮詢文件已上載至民政事務總署網頁。公眾人士可於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一日或之前,透過電郵或郵寄方式向民政事務總署第五科提交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