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通訊社8月21日電 (記者:王冠越)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八月二十一日就「支聯會」、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三條「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作出裁決。經審訊後,「支聯會」、李卓人及鄒幸彤被裁定罪名成立,而早前已認罪的何俊仁亦被裁定罪成。法庭將案件押後至八月二十八日聽取求情,特區政府對定罪裁決表示歡迎。

法庭在裁決理由中詳細分析了法律原則與證據,強調被告並非因政治觀點受審,裁決純粹基於法律與證據。法庭指出,《香港國安法》第22條所指的「其他非法手段」包括任何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旨在推翻或破壞國家根本制度的行為。支聯會自成立以來,根本目標即為結束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及推翻憲法確立的根本制度。被告等幹事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仍堅持抗爭路線,透過挑起敵意和分化,煽動他人破壞國家根本制度,其言行已超越合法表達自由的範圍。
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支聯會長期蓄意在社會埋下仇恨種子,意圖激起市民對中國共產黨和中央政府的情緒並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各被告危害國家安全的陰謀昭然若揭,必須予以懲治。特區政府強調,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屬極嚴重罪行,當局必將有法必依、執法必嚴,堅決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特區政府發言人強烈譴責境外勢力在審訊期間公然抹黑司法及執法部門、試圖干涉公平審訊的行為,指其為公然踐踏法治的圖謀。發言人重申,法律不容許任何人假借人權或民主之名傷害國家,法庭獨立審判不受干涉。憲法明確了中國共產黨的執政地位及社會主義制度,維護國家主權與安全是「一國兩制」的最高原則,特區政府將嚴格按照法治原則,全力維護國家根本制度與政權安全。